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学生转专业办理办法(暂行)
2012-03-14 点击:[]

为了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行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我院学生转专业办理办法(暂行)。

一、转专业需符合的条件:

学生转专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第一学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成绩达到学院规定标准。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1、经考察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学院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转专业手续的办理:

学生校内转专业手续,应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办理,二年级以上学生不再转专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由学院组织拟转入系1—2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办理转专业手续。

1、学生本人用A4纸张或者其它纸张书写“转专业申请书”;

2、学生本人下载并打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在打印出来的表格中逐项填写“学生本人信息”和“异动原因”;

4、学生持“转专业申请书”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到学生原专业所在系办理申请意见,如果所在系同意转出,请系领导在学生《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上签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5、学生持“转专业申请书”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到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系办理申请意见,如果所在系同意转入,请系领导在学生《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上签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6、学生将“转专业申请书”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由教务处审批并加盖公章;

7、教务处签写意见并提交院领导审批;

8、办理完成后,教务处通知各系。由各系通知学生本人。学生要查询办理结果,请与所在系联系;

9、如手续办理成功,由转入系的相关老师安排学生到新的班级就读。

注意:所有《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都要有学生原专业所在系和拟转入专业所在系的意见和加盖公章。

办事流程详见附表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