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毕业生相关相关工作要求,各教学点、专业、学院、教务处,组织了春季扩招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并经校长办公会审核。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1536人,准予毕业,发放毕业证;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119人,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18日。公示期内有意见的,请反馈至教务处。
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教务处
2023.3.10
一审:刘涛 二审:孟鑫沛 终审: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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