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2013年根据学院《关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各专业对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制(修)订,突出了职业教育的特点,明确了职业岗位能力。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性,经研究决定2014级除新增的三个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执行2013级(2013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上一条:关于2012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及确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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