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准确把握课程定位,充分发挥课程标准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同时也为迎接省教育厅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根据学院关于印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订专业课程标准的原则意见》的通知(东职办[2014]36号),现将课程标准制订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课程标准制订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本学期先制订现已招生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标准(每个专业约5-8门课程,即:人才培养方案中有“▲”的课程),第二步下学期再制订基本素质类课程及其他专业课程标准。
2.制订课程标准前请先认真学习领会《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订专业课程标准的原则意见》(即:附件1),明确编制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及原则,掌握编制课程标准的程序及主要内容和说明,原则上使用学院课程标准的参考模板(即:附件2)。
3.编制课程标准必须以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2014年人才培养培养方案未做修改的以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为准,2014年新增专业及部分专业修改的人才培养方案以新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4.各专业课程标准制定完成后需将本专业各门课程标准汇编成一个Word文档,课程标准前加目录,文档名以“****专业课程标准”命名。各系部教学秘书将各专业课程标准收齐,以“****系/部专业课程标准”命名后打包发送至教务处。
5.各系部教学秘书需将本系部完成的专业课程标准于11月17日(第十二周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电子稿发至谢宾老师邮箱。邮箱:871403792@qq.com。电话:2330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