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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教室的通知
2013-02-27 点击:[]

各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室使用和管理,现将学院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教学楼的部分多媒体教室分配到各系,由各系管理使用。所分配的教室可参考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室分配表。

现将有关教室使用的说明如下:

1、禁止对校外借用。

2、使用教室对象,必须为我院师生。

3、所有使用教室只能用于教学或者学生班集体活动且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教室正常使用。

4、教室原则上最多可以提前七天借用。

5、教室可以借用时间段为周一至周四(第1节-第10节)和周五1-6节;晚上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1:30分。另外原则上周六日不借用教室,除了继续教育上课或其他特殊情况。

6、同时借用三间以上200人的大教室,需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7、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需携带校园卡,规范使用多媒体设备。

8、借用教室必须填写教室使用申请表,经系签字审核后,交表到多媒体管理中心(教一301)。

9、本次教室分配适用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今后还会作适当调整。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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