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通 知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2〕52号
关于开展首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名师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决定开展首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者需要具备《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二、评选办法
(一)学校教学名师奖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业绩材料,按照评选指标进行评审(见附件3),并讨论推荐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
(二)本届教学名师奖评出2—4人。
(三)在院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
(四)学院教务处牵头,人事处、科研处和教学督导室参与组织教学名师评选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初评,并向学院推荐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二)教务处组织教学名师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若候选人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则采取回避原则),并讨论推荐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
(三)将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报送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校内公示7天。
(四)公示通过后,由学院正式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者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系部于2012年11月12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五份)和佐证材料(一式两份)送交教务处1A214室李老师处,申报表电子稿发至邮箱451126457@qq.com。
教务处联系人:李娜老师邮箱451126457@qq.com电话23306023、665010(东职短号)
附件:
1.《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表》
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