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通 知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2〕45号
关于组织2012年度院级教改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学院内涵建设,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高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拟组织2012年度院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先将有关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院级教改项目应在高职教育教学领域中,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而进行地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课题。以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实践为重点,课题题目由负责人自定。
(二)项目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研究方案具体、可行,在建设期内能取得预期成果,并具有切实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为我院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要求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四)2011年度已立项的类似课题不再立项。
(五)在研院级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成员。
(六)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同时申报同一年度的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七)中央财政支持的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各申报一个“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研究”的教改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负责人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经各系部初审后,以系部为单位报教务处。《申请书》需提交纸质稿一式2份,一律A4纸双面打印,同时需提交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稿。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申报材料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3306023;电子邮箱:451126457@qq.com。
(二)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公示后,由学院发文批准立项。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立项数额及经费资助
2012年度拟建设教改项目22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给予经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15项,每项给予经费资助5000元;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研究”专项教改项目两项,每项给予经费资助10万元。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