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通 知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2〕46号
关于组织2012年度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和建设工作,培育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学院拟组织开展2012年度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培育项目范围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项目;
2.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项目;
3.结合学院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项目。
4.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能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我院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每个项目的参加人员(含负责人)不得超过5人。每位负责人限报一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并不得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本年度教改项目。
2.对已获2011年度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也不得拆分立项,其负责人不能申报2012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3.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成果,近两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将优先予以考虑。
4.同一系部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
二、申报程序
(一)负责人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经各系部初审后,以系部为单位报教务处。《申请书》需提交纸质稿一式两份,一律A4纸双面打印,同时需提交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稿。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申报材料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3306023;电子邮箱:451126457@qq.com。
(二)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公示后,由学院发文批准立项。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立项数额及经费资助
2012年度拟建设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10项,每项给予经费资助2万元。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