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建设是学院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针对我院任课教师年轻化的现状,为了帮助教学新手尽快熟悉、胜任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够成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我院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努力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学院决定实施教学新手导师制。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从未正式从事过课堂教学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从企业引进的人员和应届毕业生。
2.根据教学测评、考核实际情况,教务处以及所在系、部认为需要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学新手。
如果在其他学校已经从事过课堂教学工作,而调入本院工作的教师,不属于指导对象。
1、在高校累计从事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所属专业或学科与被指导的教学新手相同或相近;
1.根据所指导的教学新手政治思想表现及业务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由各系、部和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2.指导教学新手至少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相关的前沿知识及技能,能够根据课程的教学大纲以及该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来整合教学内容,选取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来组织好课堂教学。
3.指导教学新手尽快熟悉并掌握课程设计、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指导实验和实训、学生的考核与成绩评定、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全面提高教学新手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
4.检查教学新手备课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每学期听取被指导教学新手的课堂教学不少于10课时,并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
5.指导教学新手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参与企业的实践活动,努力成为“双师素质”的教师。
6.如实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新手制培养考核表》,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对教学新手思想、业务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使用、晋升、脱产进修的意见,对没有达到培养标准的教学新手提出培养的调整意见。
1.各系、部根据导师的任职条件和需要培养的教学新手人数,确定推荐导师人数。
2.导师人选采取指派或双向选择的形式来确定,并尽可能使导师和被指导教学新手为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
3.导师人选经各系、部讨论确定,报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聘任。
4.每位导师指导教学新手人数一般为1名,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2名。
1.教学新手培养对象,都应积极参加学院组织实施的教学新手导师制活动,主动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新手导师制情况登记表》。
2.尊重导师,虚心请教并接受导师的指导,学习导师的师德风范、敬业精神、教学技艺和工作经验,努力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在教学各个环节接受导师的指导、帮助和检查,主动向导师汇报自己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情况,每月汇报交流不少于1次。
4.根据职业岗位需求和学生实际,认真做好课程设计,撰写教案,每两周至少将一次课(2课时)的教案送请导师审阅、批改。
5.深入导师课堂和其他教学环节,每学期跟班听导师授课不少于20课时,并做好详细的听课记录。
7.全面执行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每学期写出书面小结,培养期满进行全面总结汇报,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新手导师制培养考核表》,并接受考核。
1.学院教务处、各系部共同负责教学新手导师制的管理工作。
2.各系、部要按规定为教学新手配备导师,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应为指导对象配备好导师,并填好《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新手导师制培养计划表》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新手导师制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担任教学新手的导师要相对稳定,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更换。
3.被聘为导师的教师,由所在系、部进行管理。各教学系、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4.教务处负责教学新手导师制的实施,对教学新手导师制执行不力的教学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
1.各系、部负责对导师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考核1次。培养期满时,作出导师考核意见。导师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各系、部优秀等级不得超过导师人数的30%。对考核不合格的导师,不计算报酬,取消其导师资格,两年内不再安排担任导师工作,不能评先评优。考评为优秀的导师,在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2.各系、部和导师共同对被指导的教学新手进行考核,定期考察教学新手的政治表现和业务水平。培养期满时,系、部和导师共同对被指导的教学新手作出考核结论。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教学新手接受导师指导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不合格的教学新手可延长培养期1年,如仍不合格,调离教师岗位或待聘。
4.导师在指导教学新手期间,经考核合格后,每指导1名教学新手的工作量按《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5.学院成立教学新手导师制考核小组,每年年终对各系、部执行教学新手导师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系、部队伍建设的考评项目。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