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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毕业生电子相片采集的通知
2012-04-16 点击:[]

关于2013届毕业生电子相片采集的通知

10级三年制各班级、11级两年制各班级:

我院定于4月22日(星期日)9:00至16:00在本校教四101(a组)、教四102(b组)、教四103(c组)、教四104(d组)进行2013届毕业生电子相片采集。

请10级三年制各班级和11级两年制各班级(2013届毕业班)的全体同学按照附件中的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采集现场并集合完毕。采集期间请各系教学秘书及各班班长保持手机开机状态,以便随时联络。

采集现场要求同学必须出示身份证,拍摄数据录入需直接机读身份证。

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拍摄时不能穿着黄绿色、浅蓝色系服装,不能配戴眼镜,请着有领衬衣,尽量着正装,注意仪容仪表;

(2)各班班长组织同学按学号从小到大排队等候(拍摄时排队顺序务必与纸质缴费名单顺序相同),拍摄现场禁止喧哗;

(3)请各班班长提前将本班的采集费用收齐,于4月19日17:00前将本班拍摄费用交至教务处刘老师,行政楼1A212为方便核算费用,请班长尽量将零钱换整,缴费时携带缴费名单。

(4)拍摄费用:15元/人。

(5)凡错过集中采集时间的学生必须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02077。一切费用自理。

(6)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联系人:教务处 刘老师 行政楼1A212,23306021

附:电子相片采集时间安排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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