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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2012-05-29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80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有关项目立项建设工作。按文件规定,所有申报项目须有学校前期建设的基础,原则上要列入学校重点立项建设范围。结合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项目申报名额及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推荐名额)

申报要求:

1.2010年立项的6门院级精品课程和2011年立项的4门院级精品课程均可申报。

2.有关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目标与任务、组织与管理、基本建设要求及制作技术标准等,暂参照“十一五”期间国家和省精品课程相关要求执行。

3.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在精品课程建设要求的基础上,突出资源建设、自主化学习平台建设和面向学生、教师、社会免费开放共享。

4.申报材料: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表(一式2份)。

(二)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个推荐名额)

申报要求:

1.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是指校外实践基地,只能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共同建设,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

2.申报材料: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实践基地申报表;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以上材料纸质各一式2份。

(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个推荐名额)

申报要求:

1.2010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以及2011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均可申报。

2.2012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按A、B、C类项目,重点支持各高职院校围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建设与立项。

(1)A类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十二五”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拟在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国际化、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制定、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保障平台建设等方面面向全省高职院校招标。

(2)B类项目。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实践为主要内容,突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3)C类项目。以高职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为主要内容。

具体范围见附件:2012年度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3.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不重复立项。一般意义的个人项目或其它与教改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教改立项的、已往入选、已入选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均不予受理。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对于B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教学一线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4.结合项目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等,重点支持高职院校联合申报的具有较大辐射示范作用的教改研究与实践项目。

5.因我院是未评估的高职院校,3个推荐名额中,只能限报B类项目2项,C类项目1项。其中,C类项目含教学管理改革、学分制改革、学籍管理、实训室管理、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教学管理领域。要求:C类项目只面向各高职院校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含教务处、实训中心、督导室工作人员、系(部)教学秘书等。不受理教务处长、实训中心主任等部门正职和系(部)正、副主任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必须一半以上为一线教学管理人员。申请人须由学校教改项目负责部门出具一线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6.申报材料:广东省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5个推荐名额)

该项目面对学生,由院团委牵头组织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团委牵头组织申报。各系部根据本系实际情况,按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申报。

(二)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名单。

(三)请各教学秘书以系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于2012年6月5日前提交教务处李娜老师(联系电话:23306023、短号:665010),并发电子版至451126457@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文件和附件表格可在学院教务处网页、梦之队、教学秘书群中下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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