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2010年度教改及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检查的通知
2012-02-20 点击:[]

各系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对院级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按照项目任务书及相关文件规定,学院决定对建设周期已过半的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对建设期满的项目开展结题工作。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范围

2010年度院级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其中,郑继海、刘忠洋、彭勇、林小静、刘大勇、唐方红、樊萱等老师的教改项目和范明明、何风梅、李小东、石文斌、卞建勇等老师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接受中期检查;张玉昆、颜汉军、杨洋、陈俞强、黄静、谢志伟、陈青、祝嫦鹤、曹文梁、丁度坤、刘慧怡、袁明智、付玉霞等老师的教改项目和李龙根、胡选子、朱彩莲、冯天祥、肖庆丰等老师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进行结题。具体项目名称见附件。

二、中期检查项目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或《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各系部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本系部项目负责人的《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纸质稿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交教务处214室,电子稿发至邮箱1664048799@qq.com。

2.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者,须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

三、结题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于2012年2月24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结题报告和课题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结题报告和课题成果各一份,各系部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214室,电子稿发至邮箱1664048799@qq.com。

2.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或转题者,须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

3.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与原申报时有变动,须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由教务处审批后方可生效。无申请说明,结题证书上课题组成员以申报表上成员为准。

4.未能按计划结题的,其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参与本类项目的申报。

四、有关说明

1.相关表格及结题报告格式可在教务处网页上和教学秘书群中下载。

2.请各负责人按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受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