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业建设,合理设置、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请各系申报2015年拟增专业,具体事宜如下:
1.申报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专业名称以《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为准。
3.申请拟增专业依据:主要包括申请专业理由,市场调研情况,目前专业师资队伍情况,实训(验)场地、设备情况,与当前已有专业的关系(是相近专业或新增专业大类),主要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及就业前景分析等。
4.申请专业材料请于2014年6月13日前交教务处。
各系申请的拟增专业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确定为学院2015年拟增专业后,拟增专业再向省教育厅提交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接受省厅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