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为提高学院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现对管理办法中界定的竞赛获奖项目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对象:2013年9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竞赛项目。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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