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为提高学院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现对管理办法中界定的竞赛获奖项目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对象:2013年3月1日—2013年8月31日竞赛项目。
奖励程序:各竞赛项目提交竞赛总结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奖励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并提交获奖证书(或奖牌)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经教务处审核符合文件规定的竞赛项目及奖励等级的,汇总后提交学院领导审核后,由财务处将奖励资金发放到各竞赛项目的奖励资金领受人的银行帐户内。各系部须督促竞赛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各项目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